陕西理工学院人事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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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处职责范围

一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制定和完善学院的各项人事管理制度。

二、负责全院的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、用人计划及人事调配工作。

三、负责全院教职工的考核、考勤工作。

四、办理教职工的离、退休手续。

五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处理教职工的丧葬事宜。

六、负责教职工工资基金管理、福利补助及校内津贴的审批工作。

七、负责全院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。

八、负责全院教职工的人事、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。

九、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、教职工培训进修及支教工作。

十、会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做好教师出国人员的推荐、审查、报批和管理工作。

十一、负责教师工作量的审核工作。

十二、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奖惩工作。

十三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院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
 

陕西理工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:0916-2641684 邮编:723000 E-mail:rsc@snut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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